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5-86、LBGZ[2025]171-ZC1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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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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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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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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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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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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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GZ[2025]
171-ZC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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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采购人提供蔬果、禽蛋、禽畜肉、水产品、饮品、米面粮油、调料干杂等食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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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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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开元大道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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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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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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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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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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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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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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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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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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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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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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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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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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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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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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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信息
1、磋商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审专家名单:段金红(组长)、吴振斌、姚传崇(业主代表)。
四、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80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标准,故废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办〔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人按照以上标准支付。
收费金额:230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泽会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0P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消防救援支队队伍督察科
联系电话:******
******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北区崇德路与天宝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上阳路南山大唐商业街19号楼177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SMXZF
灵宝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