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乘客电梯改造项目(标包1、标包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5-02202),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备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要求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拆旧及新装4台曳引式乘客电梯和相关服务。具体划分为以下2个标包。
标包1:2台曳引式乘客电梯,交货及安装、服务地点为广州市内指定地点;
标包2:2台曳引式乘客电梯,交货及安装、服务地点为肇庆市内指定地点。
1.2 ★响应及成交要求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响应上述其中1个标包或同时响应2个标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报价)必须以标包为单位区隔,分标包1、标包2分别编制和提交。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确认成交后,须分开标包1、标包2分别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为甲方,成交供应商为乙方。
1.3 ★建设期要求
本项目建设期包括从合同生效开始的项目对接、接收订单、落实方案、生产备货、设备到货、拆旧、安装、验收、获取证书并具备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电梯建设的全过程。
1.3.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日历日内与甲方完成对接。甲方根据项目进度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须在接收甲方采购订单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对应采购订单所列全套设备的生产备货和合格检验,并在确认具备出厂条件后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3.2甲方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前往乙方生产现场进行出厂检测(检测方案及监测要求详见询比文件附件5《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乘客电梯改造项目检测方案》)。
1.3.3乙方须在出厂检测通过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对应采购订单所列全套设备的到货(标包1:到货地点为广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标包2:到货地点为肇庆市内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相关规范及时点验乙方到货设备,并提供安全可靠和面积充足的存放点。本项目交付使用前的设备安保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协助。
1.3.4乙方须在上述设备到货前及时完成旧设备的拆旧(包括拆卸、运送及必要的现场修整。标包1:运送地点为广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标包2:运送地点为肇庆市内甲方指定地点),确认具备新设备安装条件,与新设备到货做好时间安排衔接。
1.3.5乙方须在确认设备到货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新设备的安装和调测。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负责向质检管理机构申请验收,2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和《电梯检验标志》。
备注:在符合上述各工作环节时限要求的前提下,以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最高响应限价:
1.4.1标包1: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6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1.1《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乘客电梯改造项目(标包1)报价表》。
1.4.2标包2:本标包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6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1.2《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乘客电梯改造项目(标包2)报价表》。
2. 供应商资格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针对每个标包,代理商响应均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标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加或委托其它供应商针对该标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对应标包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标包在有效期内的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证的施工类别应包含安装、维修;或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
2.3.3响应产品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2.3.4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07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项目指【响应产品同品牌的电梯设备(含安装)】的销售业绩。
备注:
(1)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响应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5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00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黄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1002室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王瑞浩、刘晓凤、颜欢
联 系 人:王瑞浩、刘晓凤、颜欢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 户 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标包1:************467;标包2:************468
(注:采购代理机构已采用银企直联,本项目每一个标包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对应标包的账号下)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