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JCZX-FW-2025-101(HTSW-CG3-2025-003)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合浦县村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2.项目编号:JCZX-FW-2025-101(HTSW-CG3-2025-003)
3.采购内容:为合浦各镇级污水处理厂提供部分工作劳务服务,包括污水厂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故障维修、电气系统维护、管网巡查维护等工作,协助合浦各镇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4.服务期限:2个月
二、采购方式、采购预算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采购预算:447838.00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公告发布媒体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集团( ******)。
四、成交结果
本项目于2025年6月27日在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A栋评标室进行评审,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成交价(含税):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柒仟捌佰叁拾捌元 (¥447838.00)
五、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桂国资发〔2023〕14 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允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以及******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比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即已通过集团公司或公司采购(招标)的非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单位拟继续向原供应商按单价不高于原中标结果或在合同约定的市场价格浮动范围内采购,且上年度合同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档次,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数量和金额,”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有限公司采购本次服务。
七、其他: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A楼
联系人: 潘柳岑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21号广西现代物流产业孵化中心A楼
联系人:黄永全、廖少倩
电话:0771-******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