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街道和长安镇
(3)招标人:******管理局
(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街道、长安镇四个镇街16个河涌流域排水系统的问题,对流域范围内进行市政管网查漏补缺工程、市政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截流井和倒灌点改造工程、问题管网修复工程、暗涵整治工程、河涌清淤工程、水环境安全提升工程、补水工程等工程,从而完成流域内河涌水质的提升、排水管网的提质增效,排水最大管径为 DN1400。涉水利建设内容其主要相应建筑物级别为中(小)型,其堤防等级为3级及以下,涉水利建设内容建安费约5390万元。(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1153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1093日历天。
(7)项目招标控制价: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48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03元,具体项目投资规模以批复为准,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东莞市建成区河涌水质提升及排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设计任务书、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对拟建设区域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BIM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阶段;设计内容包括查漏补缺管网,管网错混接、污染点改造,问题管网缺陷修复,截流井改造,新建截流管道,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埋地管道,对流域范围内的河道、暗涵等进行清淤,对流域内泵站进行改造等;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投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技术审查、验收等手续(含电子校核、规划报批、施工报建、环保、水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等)。
(二)工程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协助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工程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配合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工程保修,负责施工阶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含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施工单位应负责的专家评审论证、安全文明施工等;具体工程内容主要有:查漏补缺管网,管网错混接、污染点改造,问题管网缺陷修复,截流井改造,新建截流管道,地块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埋地管道,对流域范围内的河道、暗涵等进行清淤,对流域内泵站进行改造、工程施工BIM等。
(三)工程建设其他内容:负责完成环境专项(报告编制、环保监测、环保验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专项(方案编制、监测、验收)、交通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影响评价、管线碰撞分析以及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和项目实际情况所需委托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①负责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相关报批报建工作,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只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②施工期间配合招标人完成的相关监测、检测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移交达到住建部门及管网运维部门的要求;③完成招标人要求或本项目合同文件约定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等。
注: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本次招标依法实施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场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主场”),副场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副场”);本项目设立 9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且在主场进行评标,其余 6 人(主场2人,副场4人)专家于2025年05月29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其中: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专家 、专家 、专家 为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中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在副场评标,专家 、专家 在主场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 ******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一)开标记录
1、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28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2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和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24家投标人解密成功,4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
4、通过资格审查及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24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和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铺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大于15家时,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的正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作为本工程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本次抽取放入12至15号球,分别代表对应的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本次抽中15号球,本项目的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为 15家。
7、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不含技术部分)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入围筛选
1、入围筛选会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时00分至18时00分。
2、入围筛选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8)。
******委员会确定可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
4、入围筛选会议结束后,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将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委员会作详细评审。
(三)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30分至2025年05月30日19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0)。
(四)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其他人员
******管理局(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六)评标会议监督部门及其他人员
******建设局******水务局(监督部门)
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人员)
(七)评标程序
详见《投标文件评标程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
2 | ******有限公司 | |
3 | ************有限公司 | |
4 | ******有限公司 | |
5 | ************有限公司 | |
6 | ******有限公司 | |
7 | ******有限公司 | |
8 | ************有限责任公司 | |
9 | ******有限公司 | |
10 | ************有限公司 | |
11 | ************有限公司 | |
12 | ******有限公司 | |
13 | ************有限公司 | |
14 | ******有限公司 | |
15 | ************有限公司 |
商务部分:
1、******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信封填报的投标值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2、******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信封填报的投标值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投标文件技术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技术标暗标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 | 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4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商务标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评分: 30 分; 商务评分: 70 分(含价格评分 50 分); |
条款号:2.2.2技术标评审标准 3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0-1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
项目总承包组织与管理 | 0-1 | 评审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流程的顺畅程度及可操作性。 | ||
2 | 设计管理及设计方案 | 设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 0-1 | 评审内容:设计管理目标是否明确,设计质量、进度、变更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设计方案 | 0-3 | 设计方案评审内容: ①设计重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例清晰性; ②结合设计方案对本次设计工作的提出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 ③图纸的深度,宜包括各种主要细节详图。 ④后续服务人员配备齐全性,现场配合服务制度、配合工程变更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可操作性。 | ||
3 | 工程 采购 | 项目采购管理及进度计划 | 0-6 | 评审内容:采购管理原则是否明确,机构设置是否齐全,采购验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计划是否明确,是否有具体的采购进度控制措施。 |
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 0-1 | 评审内容:采购质量控制职责是否明确,质量控制流程的合理可行性,采购质量监督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有具体的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各项采购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 ||
4 | 成本管 控 | 成本管控措施 | 0-1 | 评审内容:成本管控目标是否明确,成本管控措施的 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 技术要求,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材料 的经济适用、品牌选择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5 | 工程 施工 | 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 | 0-1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0-8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及保证措施 | 0-1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HSE管理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0-1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6 | 配合 方案 | 监管配合方案 | 0-1 | 评审内容:业主、监理等监管配合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主要监管配合措施的到位程度。 |
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 | 0-1 | 评审内容:第三方检测、监测、竣工验收等配合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 ||
7 | 重难点分析及保证措施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0-3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
8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封底) | 不扣分或 扣 3 分 | 不宜大于200页,超过200页的将对其技术部分得分扣减3分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条款号:2.2.3商务标评审标准( 2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资质 | 2分 | 施工资质(联合体施工方):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 1 分。 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资质由联合体施工方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设计资质由联合体设计方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信誉及获奖情况 | 2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1)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2 分。 (2)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 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⑤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4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质量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2 分; (2)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工程质量奖项的,每个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①工程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中国建筑工程钢结构金奖;各省级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奖项(如金匠奖、长城杯、詹天佑故乡杯)等。颁发单位包括行政 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⑤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中的任意一方所提供的有效获奖材料复印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3 | 企业类似业绩 | 7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每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4分。 注:①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③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金额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纯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为准,但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则由联合体施工方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 自2020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和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意见的复印件,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已审查(评审或批复)”意见上的印发日期为准;③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若合同文本未能体现合同金额时可提供业主(委托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则由联合体设计方中的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4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5分 | 设计负责人:(1分) 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设计类似业绩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1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计分;④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作为相应岗位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 |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3分) (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0.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2)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投标人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类似项目业绩的,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0.5分。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类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②项目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情况,否则不得分;③有效业绩计算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④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为准。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复印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 (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获得的奖项: ①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2分; ②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③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参与的类似项目获得过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地级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本分项最高得2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②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类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③项目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岗位情况。 | ||||
项目造价负责人:(1分) 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1) 注: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5 | 价格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后合格的投标文件中, ■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T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
注: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不含价格)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报价的分值不得低于总分值的50%。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26.68 | 通过 | 20 | 49.67 | 96.35 | 2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2 | 投标单位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2.99 | 不通过 | / | / | / | ||
3 | 投标单位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21 | 通过 | 20 | 49.96 | 93.17 | ||
4 | 投标单位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4.53 | 通过 | 19.5 | 49.76 | 93.79 | ||
5 | 投标单位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45 | 通过 | 19 | 49.58 | 92.03 | ||
6 | 投标单位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51 | 不通过 | / | / | / | ||
7 | 投标单位7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2.59 | 通过 | 19 | 49.39 | 90.98 | ||
8 | 投标单位8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77 | 通过 | 20 | 50 | 93.77 | ||
9 | 投标单位9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5.51 | 通过 | 20 | 49.79 | 95.30 | ||
10 | 投标单位10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6.18 | 通过 | 20 | 49.72 | 95.90 | 3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11 | 投标单位1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6.86 | 通过 | 20 | 49.8 | 96.66 | 1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12 | 投标单位1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65 | 通过 | 20 | 49.9 | 93.55 | ||
13 | 投标单位1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39 | 通过 | 19 | 50 | 92.39 | ||
14 | 投标单位1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3.43 | 通过 | 19 | 49.93 | 92.36 | ||
15 | 投标单位1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25.8 | 通过 | 19 | 49.81 | 94.61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有限责任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2 | ******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3 | ************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无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详见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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