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及再生水系统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各潜在投标单位: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及再生水系统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项目于2025年4月22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正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财务要求”统一修正如下:
(1)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若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表2:商务标评审标准” 4.财务状况(10分)修正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如未完******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得10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附件4:信用评价评审标准” 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5.0分):...... 企业得分=信用分值÷140×5。
修正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5.0分):......企业信用得分=信用分值÷150×5。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派出。
四、因软件发布内容有限,现补充图纸39张(P300-339),详见澄清文件及图纸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文件为准,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人:梁辉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涵
电话:******
澄清文件1—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污水处理厂配.pdf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