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24】139号批准建设,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总建筑面积约55650.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419.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231.20平方米。总体布局分为西北侧业务办理区,包含1#楼车驾管业务办理大楼及群众停车区;西南侧业务监管区,包含2#楼车驾管业务监管大楼、3#楼档案楼、4#楼综合保障楼及业务人员停车区;东侧车辆查验区,包含5#楼综合查验楼、6#楼查验大棚、查验车道及查验停车区等;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秦汉大道以南,西韩公路以东。;
2.3 项目投资总额:******0元;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06IcvNMsbX5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内装、景观、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室内外标识标牌等)、完成绿建相关内容设计及通过评审、工程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本标段工程概算金额约36209.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35739.09万元,设计费约470.35万元;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为联合体参加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格。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4.2申请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3.4.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7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已登记;
3.4.8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
3.4.9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
3.4.10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若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则为注册登记之日起至今),无因申请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造成的诉讼或仲裁;
3.4.11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2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2月26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03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03月03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业务技术用房(1+1+3)迁建和新建工程-总所EPC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7.6.1本项目投******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7.6.2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8887),如有疑问,请拨打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0701。
8.监督部门******建设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建元路与元鼎路交叉路口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777号浐灞自贸中心E座803室 |
联系人: | 陈桂萍 | 联系人: | 刘思雨、马伊琳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东大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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