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居安防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居安防服务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HY-******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采购项目属性:服务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47380元(不含税)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47380元(不含税)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不含税)(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居安防服务 | 1 | 547380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适用本项目。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2号楼二层)。②线上购买:转账备注:FJHY-************银行帐号:************;转账后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发送到******,我公司将磋商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9.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含附件),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7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到******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2号楼一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7日15: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2号楼一层)。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00号金山大厦五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2号楼二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戴加袁、林鹰、杜颖
联系电话:0591-******、******
电子邮箱:******
附1:获取磋商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及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保证金及服务费账户
保证金/标书/服务费专用账户: | ******有限公司 ******银行东水支行 账号:************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
项目编号:u001f | ||
项目名称:u001f | ||
供应商名称:u001f | ||
联系人: | E-mail: | 所投合同包号:u001f |
手机:u001f | 电话: u001f | 传真: |
地址:u001f |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0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1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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