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服务中心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合同金额(元):954000.00
******服务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条款第三项第(二)点“支付方式”:……第九至第十一个月:在次月拨付 117896元(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整)给乙方;第十二个月: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1个月内,拨付 117896元(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整)给乙方。修改为: 第九月:在次月拨付233084元(人民币贰拾叁万叁仟零捌拾肆元整)给乙方;第十至第十一个月:在次月拨付48773元(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整)给乙方;第十二个月:项目执行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1个月内,拨付48773元(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柒拾叁元整)给乙方。条款第二项“工作人员配置要求”:******服务中心项目配备4名全职工作人员,其中具有中共党员身份人员不少于1名、持证社会工作者不少于2名,中级社工证持有者不少于1名。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务中心的4名全职工作人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社区养老服务专员、儿童主任、救助服务专员。修改为:******服务中心项目配备2名持证全职工作人员,其中具有中共党员身份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社工证持有者不少于1名。全职工作人员原则上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务中心的2名全职工作人员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兼任社区养老服务专员、儿童主任兼任救助服务专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据合同相关******服务中心社工指导文件变化,双方可根据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执行”,因2025年政府预算调整,故针对合同金额、服务人员要求等进行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办事处
******街道综合楼
传真:
******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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